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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我反對周美青女士「兼任第一夫人」

原發表日:04/06/2008

準第一夫人周美青女士是否應該辭去兆豐銀行法務長一職,在周女士表示她將繼續上班後,似乎塵埃落定,贊成者與反對者也各有理由,有人認為周女士是職業婦女是一個表率,也有人認為因為國家元首的配偶是女性,若國家元首為女性,是否總統的先生也應該辭職?筆者認為周女士應該辭職,原因不在於她的性別而在於她的身分,理由如下:
一、 兆豐金控政府持股過半,董座亦為政府指派,周之先生貴為一國總統,對公立銀行董事及董事長之指派,有絕對的決定性地位。因此將導致兆豐金控與銀行的董事長是總統指派,而總統的夫人是其下屬,這在職場倫理中,的確有可議之處。
二、 法務單位雖然不是對外單位,卻在大多數公司扮演核心幕僚的地位,甚至直接隸屬高級主管(如總經理)管轄。其主要業務攸關公司對內對外合約、訴訟等法律問題,重不重要?以周女士身處的金融業來說,這幾年至少有中信金法務長被羈押數月,開發金法務長被傳喚,您說重不重要?
三、 在上市上櫃公司法務單位至少一年有一次以上的內部與外部稽核以及內部控制,以期達到防弊。公司法務單位,也不可避免地會與公部門或是法院有所接觸。不必把人當成聖人,我不相信有多少人在面對如此權貴部門時,一切都能秉公處理。
第一夫人要不要辭職,法律沒有規定,就如同高鐵廣告「隨你便呀~~」,反正他家人也不在乎人民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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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young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