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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比一比系列之一:做小與做不見

原發表日:06/10/2008

 

陳水扁擔任總統八年,行事風格因為事必躬親的態度,往往招致把總統做小的批評。事實上,在我國憲法架構下,對於總統職權並無具體的規範,基本上比較清楚的只有外交、兩岸及國防屬於總統事務。

我國憲法的憲政體制是所謂的「雙首長制」,其實應該是變相的內閣制,因為預算與大部分的人事權,均掌握在國會,因而總統的職權相對而言不大。陳總統任內,民進黨始終無法在國會中取得過半席次,因而民進黨空有「執政黨」之名,實則處處制肘於國會的國親聯盟,預算如此,監察權、檢察總長甚至大法官的提名均然。只是我國的總統是直接民選,人民也不太能接受選出來的總統沒有啥權利。

所以,馬英九競選時所謂的「完全負責」,就是因為馬若當選,總統與國會屬同一政黨,因此才可以稱得上為「完全執政」,也就是說不會因為隸屬不同政黨而有政治上考量導致施政上的困擾。就憲法本身來說,雖然不同的事情,不同的單位分層負責。但人民不會接受耗費如此社會成本選出來的總統,對一些事務說這不是他應該處理的部分。一位年薪500萬的總統,權責只有三件事,水災看不到他、沒有肥料看不到他、油電漲價看不到他、學費漲價看不到他、雙重國籍看不到他但是別國地震看到他、跑步游泳看到他、三鞠躬看到他、划龍舟看到他、脫西裝看到他、檢查手帕看到他

如果大家不健忘,馬市長以及馬主席,當然還有馬總統候選人的時代,對中南部水患的關注,甚至比他轄區的納莉颱風還感人(ps納莉颱風我家一週沒水沒電沒瓦斯的,也不見馬市長來勘災),並且還大罵中央政府,而今,自己當家時,人在哪裡?如果現在中南部淹水與他無關,那請問以前又是何種身分?(我又想到白曉燕案,時任政務委員的馬英九辭職,這又關他啥事?)

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年代,因為颱風台北市淹水,陳市長在美國未及趕回,被罵到狗血淋頭;陳水扁兒子結婚時,南部淹大水,也被批評不能苦民之所苦。然而,馬先生都在做啥?

其實我不是說這些場合要看到總統,我也反對總統出現在這種場合,但是總統對這些事情的立場何在?應該具體說明與指示,甚至是敦促相關機關儘速處理,但是很遺憾的,我們看不見總統的關心。以前批評把陳總統做小的人,應該會更感嘆馬總統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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