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證明 台大不如政大

原發表日:03/22/2009

2008316日教育部主秘莊國榮先生,在群眾運動中爆粗口,辱罵競爭對手的亡父,旋即請辭下臺,復欲回任原任教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一職,該校尚經系評、院評與校評,以莊員違反 《教師法》第十四條第六款「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之規定,決定不續聘,後雖經教育部以「法律有瑕疵無法解聘」為由,將該案退回政大。莊得以留任。由本案可知,政大審理本案,並不以該教師所言之內容是否為真,單就其言論是否妥適之部分做出懲處,正所謂經師兼人師的最高表現,身為教職員工,當以身教為最高的標準,吾等十分敬佩。

日昨,「再度」爆發疑似與立法委員高金素梅「過從甚密」婚外情傳聞,且疑似利用上班時間與該委員打球的前台北縣副縣長李鴻源,閃電請辭後,馬上回台大土木系任教,沒有任何阻礙,由此證明,台大對教師的道德教育要求遠遜於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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